问题 | 行政拘留再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和取保候审系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措施。行政拘留旨在惩罚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通常并不涵盖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而取保候审则主要应用于涉嫌触犯刑法之罪犯,其核心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故此,一般而言,行政拘留之后并无直接进行取保候审之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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