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熟取保候审一年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实际上并未对一年内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做出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措施的实施及其适用次数往往会根据相关个案的详尽情形以及司法机关的综合裁量进行调整。只要行为人满足某些法定要求,例如被判定为涉案人员,其刑期预计为轻微刑罚;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并且就其个人情况而言,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可以多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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