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前如何去法院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批准取保候审的被告,在开庭审理前须依照法庭所发出的传票所规定的日期与时间亲自到庭聆讯。若该被告系被批准取保候审者,一般而言,法院将会采取邮寄送达、电话通知或者直接在批准其取保候审的决定书中标注具体通知方式等多种方式来告知被告人开庭的具体时间。此被告需严格遵守通知中的时间与地点,如遇突发情况导致不能按时出席庭审,应当立即向法院提交相关书面申请并附带充足的理由予以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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