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了还会不会被关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在特定情形下,使涉嫌触犯刑法之人在无需立即羁押于监牢之内的情况下,能够继续在社会环境中生活,以便等待最终审判结果的来临。该项制度设定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嫌犯罪之人可能会面临较为轻微的刑罚;可能会被判以缓刑;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若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已经尘埃落定,而是意味着案件仍需等待法院进行更为深入的审理与判决。倘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销毁证据等行为,那么司法机构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决定对其实施逮捕。一旦被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将会被关押至监狱之中,等待法院进行进一步的审理与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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