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殴取保候审期间如何反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为反诉所需要满足的各项基本要求如下:
1、该项反诉活动必须建立在原有本诉的基础之上。反诉与本诉二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互为依存,若是没有本诉作为前提,反诉便无法产生。对反诉程序而言,其仅能由本诉的被告方提出,换言之,反诉的被告方必须是原诉的原告,而反诉的原告方则必须是原诉的被告,除此之外,任何其他诉讼参与人员及案外人皆无权发起反诉。 2、反诉必须在本诉已经正式启动之后,且在人民法院宣告裁判结果之前或调解书尚未送达至各方当事人手中之时提出,同时,反诉与本诉必须归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3、反诉与本诉之间必须存在实质性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诉讼理由必须源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够依法发起反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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