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期间异地重新犯罪如何并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罪时,他将面对撤销取保候审并收押的严厉制裁,接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也会受到包括先前所犯之罪在内的数宗罪行的合并审判和处罚。
若在判决宣告前已经判定一名被告有数项罪责,除了被判处死刑与无期徒刑外,还应在总刑期以下以及数种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刑期之上,斟酌情势来确定执行的具体刑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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