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期间符不符合国家赔偿的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申请国家赔偿并不适用于取保候审期间。
国家赔偿法主要针对人身自由受限时期提供赔偿。 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设立的刑事强制措施,旨在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等司法机构确保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通常用于对尚未受到逮捕制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行政拘留或执行逮捕等之后,尽早及恰当地变更这些人员的拘捕状态。 此外,取保候审也用来防止可能出现的外逃情况。 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要求涉案者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缴纳适当的保证金,并且须提交一份良好行为保障协议,例如保证随时接受传讯,并在必要时履行相应职务。 这种拘禁方式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临时解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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