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坐牢37天可以保释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强制性羁押期间即在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持续至第37日时,倘若满足了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申请条件,便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donde处以管制、拘役甚至是剥夺单独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处罚;或是在考虑其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的可能性,以及对之实施取保候审不会明显增加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形下,均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一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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