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报警警察受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地报警警察一般会受理。
1、只要是被害人报警的,不管是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要求被害人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报警。 2、如果对方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则根据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所以,虽然犯罪行为没有在本地实施,但被害人在本地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被害人的本地(即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本地的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并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公安立案的条件有: 1、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2、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警后警察不处理的办法有: 1、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举报其不作为; 2、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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