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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嫁女可分拆迁款吗
分类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解答
律师解析:
出嫁女能否分得拆迁款,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户籍未迁出且在原村有承包地等权益的情况
当出嫁女的户籍仍然保留在原村集体时,这意味着她在法律层面上与原村集体仍存在紧密联系。
同时,如果她在原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比如依法承包了村里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她应当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
因为拆迁款的分配基础往往是村集体成员资格,既然她具备这样的资格,就理应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权利,能够参与到拆迁款的分配当中。
例如,村里的土地因城市建设被征收拆迁,产生了相应的拆迁款,她就可以按照规定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二、户籍已迁出且在原村无权益的情况
若出嫁女的户籍已经从原村集体迁出,并且在原村不再享有土地等权益,那就表明她与原村集体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种情况下,她通常不能再参与原村的拆迁款分配,毕竟她已不属于原村集体成员。
比如,她嫁到另一个村庄后,户籍也随之迁到了新的村集体,且在原村的土地等权益已依法进行了处理。
总之,关键在于出嫁女是否具有原村集体成员资格,具体还需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村规民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出嫁后,户籍未迁出且在原村有承包地。原村土地因建设被征收有拆迁款,村集体却以小朱已出嫁为由,拒绝分给她拆迁款,小朱认为自己应分得,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丽出嫁后户籍迁出且无原村权益,村里分拆迁款时她也想参与分配遭拒。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其户籍未迁出且有承包地,在法律层面与原村集体存在紧密联系,应认定为村集体成员,具备成员资格就应享有拆迁款分配权,村集体拒绝分配不合理。
2、小丽户籍已迁出且在原村无权益,表明她与原村集体关系已改变,不属于原村集体成员,通常不能参与原村拆迁款分配,村里拒绝其分配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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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4: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