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所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及严格程序,政府有权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各组织、个人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不动产进行征用。
在对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且足额地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以及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并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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