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如何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防护林地补偿费用标准规定如下:
造林当年每亩享有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之后随着种植年限的增长,将会在原基础上逐渐递增500至800元。 2.对于经济林(包括果园、桑园以及竹林等)而言,其补偿费计算方式是基于造林及栽培全过程的投资回报加上增值部分,或者根据被征用或占用前三年的平均亩产值乘以三至五倍进行计算。 在此阶段,暂行方案中新生经济林的每亩补偿费用设定在1500元至5000元之间,投产后的每亩补偿费用则设定在5000元至30000元之间。 3.特殊用途林(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以及珍贵树种林等)具有较为特殊的补偿标准: 可能会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的两倍至三倍进行计算,同时也可以根据被征用、占用目标实际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 在初期建设阶段,每亩补偿费用设定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随着时间推移,每增加一年,该项补偿费用将会相应递增300至500元不等。 4.关于苗木的补偿费用则以征用、占用当时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为参考依据来计算。 暂定一般的用材树苗每亩补偿费用在1500元至2000元之间,二年生的苗木则设定在2500元至3000元之间,而三年生及以上的苗木补偿费用则设定在3500元至6000元之间。 对于珍贵的绿树苗,其补偿费用通常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的两倍至五倍进行计算,亦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商协商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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