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省政府在此次文件中宣布了一项关键性政策,即确定了征地补偿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
一类区域每亩地价为38,750元; 二类区域每亩地价为37,750元; 三类区域每亩地价为36,750元; 四类区域每亩地价为35,75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最低容许标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权按照这个基准,再根据各自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现有的征地补偿标准。 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仅仅细化到区一级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并不是最终目标,而是需要地方行政机关进一步精细化,对当地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进行划定。 具体来说,各个县(市区)应当基于地域特色、产值高低、土地区位独特性、农用地等级差异、人均耕地面积极少、土地供应与需求之间的互动关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将整个辖区划分为3至5个符合实际的区片,明确各区片的范围,设定具体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且建立一个相应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资料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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