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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路征收的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所需而决定征收的土地,其补偿标准现已明确规定如下所示:
1.征收农用地时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具体金额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根据所制定并公告的区片综合地价所决定;
2.亦包括对未被划定为农用地的其他类型土地,其上附着的物质设备及其涉及的青苗的补偿标准,此部分同样是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独立制定相关规定加以规范;
3.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方面,需全面权衡土地原有属性、土地资源状况、土地收益程度、地缘位置、供求关系、人口密集度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等多维度因素,同时,该价格标准每隔三年应进行一次整理或重新发布,以保证其客观性与时效性。
对于包含在征收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类建筑,应当遵循先补偿而后实际搬迁、居住环境有所提升的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真实意愿,采用安置宅基地新建房、提供标准化安置房或实施货币补偿等多元化手段来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同时也需要对因征用引起的搬迁、短时间的安置等相应费用进行足够的补偿,以确保农村村民的居住权益以及合规的住房资产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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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7 20: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