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子如何计算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人应依据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内容,为被拆迁人提供合适的补偿。
针对拆除违章建筑物以及已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而对于拆除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项目,可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段话明确了拆迁中的补偿原则及需求进行了说明。 接下来所提到的是拆迁补偿的方法,它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具体而言,关于货币补偿的范围和金额,需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其实际用途、建筑面积等主要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来最终确定。 关于货币补偿办法的详细规定,具体实施步骤及方案的设计,均由各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制订。 在拆迁过程中,若涉及到非公用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一般不做产权调换处理,而是由拆迁方直接按照市场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而针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办公楼或公寓房,如需进行撤拆,拆迁方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给予相应的货币赔偿或重新建造等方式进行补贴。 若进行拆迁租赁房屋时,如果被拆迁人和房屋所有者之间的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所有者进行妥善安置,那么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提供合理的补偿。 然而,如果在拆迁完成之前,租赁关系尚未解除,则由出租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所有者进行安置。 另外,对于拆迁人,他们有义务提供一个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以供安置之用。 对于那些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案例,拆迁人需要制定出明确且详细的补偿安置计划,并上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正式开始实施拆迁工作。 在此之前,拆迁人需要就被拆迁房屋的相关问题与公证机构进行确认,以便做好证据保存工作。 在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部分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拆迁人应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所有者提供必要的搬迁补偿费用。 如果有人在过度期间内自行安排住处,则拆迁人应该提供一定数量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但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所有者选择使用由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屋进行居住,那么拆迁人并不承担任何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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