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建筑物补偿费用(亦称作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以弥补被拆除房屋所有者所遭受之损失,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等因素加以划分档次,采用平方米单价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为了充分满足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临时居所所遭遇的不便而设置,根据该居民的临时居住条件划分等级,并依其居住人口数提供每月每人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是为了激励被拆房屋居民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愿放弃任何相关权益(自愿迁移至城郊或者不再索求拆迁单位为其安排房屋安置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将参考当地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确立的准则进行确定。 在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价值的基础上,通过以下计算公式得出最终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价值。 据悉,作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待被征收人的补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对于因征收房屋过程中所引发的搬迁、临时安置的额外补偿; (三)以及针对因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助及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帮助及奖金支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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