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去世,被拆房子就不给安置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中,安置补偿便是其中之一。
当房屋的主人离世之后,其遗留下来的房产面临拆迁之际,房屋的合法继承人自然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明确指出,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费用的补偿;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即因征收房屋而给被征收人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为了更好地激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期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经济支持。 此外,该法规的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如果因为征收房屋而需要搬迁的话,房屋征收部门必须向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在产权调换房屋正式交付之前,房屋征收部门同样有义务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用或提供周转用房,以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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