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检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所规定,结构受损严重,或主要梁柱属于危险部分,随时有失效并影响整体建筑物稳定性与负荷能力,无法保障人民的居住及使用安全,这样的房屋即被认定为“危房”。考虑到实际情况,危房可分为单位面积的全部危险以及局部危险两种状况。前者指任何时刻都有整栋楼瞬间倒塌的可能性;而后者则意味着存在部分区域随时倒塌的风险。而所谓的“危险构件”,是指部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临界点,出现了不适合继续承担重量的变形现象。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