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院子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乃是政府实施拆迁所涉及的财产补偿领域,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为无法实现迁移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附着于其上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其次则是由于具体搬迁导致实际损失产生的相关设备设备补偿;第三项是在整体拆迁过程中所造成的停产或停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从实践角度来看,该项内容通常以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同时,还有第四项内容即拆迁补偿费用,其中包含搬迁前的准备费用和搬迁过程中所花费的停工费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此外还包括物资的拆卸、包装及运输成本,以及对离任员工的补偿金额等相关费用。 最后,依据现行的拆迁政策,还可能涉及与速迁相关的费用以及拆迁奖励费用等额外收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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