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离婚的诉讼书找律师写是最合适的,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先书写起诉状,然后选择由管辖权的法院,缴纳诉讼费用,提交离婚的起诉状,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下达书面的判决书,告知双方当事人判决的结果。 二、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不准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无特殊情况的,男方不准提起离婚诉讼;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为保护军婚,现役军人配偶不准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被告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起诉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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