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村里户口能有征地赔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补偿问题,其具体实施方案往往依据本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假如按照户口为基础来进行补偿的话,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您有权争取到一部分的补偿收益;但若是以产权制度为标准进行补偿,拥有产权者毫无疑问将获得应有的补偿权益。 至于户口与房产相结合的模式,若您无相应户口则无法享有户口补偿的利益,然而对于房屋部分的补偿,只要实际占有并使用,便可享受到这项权利。 在许多地区,安置补偿通常采用户口与房屋相结合的形式。 拆迁补偿主要分为户口补偿以及原有房屋补偿两方面内容。 在处理这一复杂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情况综合考虑,总的原则是: 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屋补偿权益理应属于您本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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