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联网保险可以在本地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特定政策之详细规定,在信息化网络环境中所签署的贸易合同,如商品以信息化网络渠道进行交付,其实际履约地点即确立为买方居住地。
然而,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商品交付,则接收货物之处便成为合同履行的场所。 当然,若合同已对履行地点作出明确约定,那便需严格遵从协议规定实施。 需要强调的是,本项规定之适用于不仅限于诸如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同时也涵盖了那些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各类服务的行业,例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各类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 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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