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首撞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制定并实施贷款风险保障措施时,我们应该重点关注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必须要强调的是尽职核实保证,也被称之为核保,这是我们在整个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环节。 其目的在于确定保证方所作出的承诺是否基于其自主自愿的原则,并且保证方的真实意愿能否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对保证人偿还债务的实际能力进行全方位、科学精确且深入细致的剖析和评估,这对于我们筛选出最适合的保证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例如,我们可以优先选择那些其经营领域或销售产品与借款人密切相关的企业作为保证人,或者选择在我行从未获得过任何贷款的企业作为保证人。 此外,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确保债务的按时履行,从而减轻银行面对风险的压力。 最后,贷后管理同样不容忽视,这包括了对贷款发放之后的贷款方及保证方进行严谨的追踪、审查、管理和监控的全过程。 贷款人应当密切关注并严格控制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总额度,同时对保证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测。 另外,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需要对借款协议的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必须征得保证人的明确书面同意,以避免保证方以缺乏知情权为由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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