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遇到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时,作为投保一方的被保险人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请诉讼,以期通过法院的干预来强行落实条约之中约定的赔偿权益和责任。
倘若经由法院对此进行审议后确认被告方(即保险公司)败诉,那原告方(即被保险人)将会合法地获取以下几点的赔偿款项:
1.依照合约规定的赔偿金额。
被保险人将有资格获得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中所明确规定的具体金额作为补偿,以此来减轻或填补其因保险事故而承受的财务损失总和。
2.利息损失。
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直至保险公司实际履行赔偿义务之日为止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3.延迟履行的违约金。
被保险人还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由于未能如约履行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赔偿义务而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违约金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应赔偿金额的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