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保险纠纷怎么调解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决保险纠纷的几个主要途径包括:
首先,可以选择进行友好协商,即合同签署的双方在《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针对分歧各抒己见,自行达成最终的和解方案以化解矛盾; 其次,若双方就某个特定事件或者问题产生了不同意见,经过协商仍旧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考虑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仲裁是指在合同签署双方对于某一事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通过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此时可以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还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将作为原告,而另一方则成为被告,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保险合同中的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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