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买保险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劳动者未能与雇佣方签署劳动合约,自劳作开始之日算起一个月以内,若经过雇主以书面形式提出通知之后,该劳动者依然没有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雇主要求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无需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然而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所应得的劳动报酬。
2、如果雇佣方未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假设该名员工为雇主工作已经超出一个月但尚未达到一年的时间,无论是何种原因,雇主都应该与该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仍然未能与该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雇主不仅需要向该名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还需与该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视为已经与该名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雇主未能为该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必须向该名员工支付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的金额按照该名员工在雇主处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要向该名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如果该名员工在雇主处工作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果该名员工在雇主处工作的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只需要向该名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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