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保险合同实际价值纠纷咋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合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遭遇争议时,务必通过合适且公正合理的途径加以妥善解决。
按照业界通行的标准,保险业务中所产生的争议在处理手段方面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协商与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等。 首先,协商与和解:此项方式通常在争议出现后,由双方秉持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并展现出诚挚的意愿,共同展开深入的磋商,相互做出适当的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够接受的和解协议。 协商与和解的具体实施方式主要分为自行和解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大类。 其中,自行和解意味着无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将直接进行沟通交流; 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从中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其次,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将根据相关法规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判断,因此并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 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则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诉讼乃是解决保险纠纷的另一种途径,它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