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护理费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双方应以理性、友好的方式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协商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经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自愿向相关的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调解工作,以期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3.在发生工伤保险纠纷(亦即劳动争议)之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若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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