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拒不支付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未予以确认保险事故的发生的,被保险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人返还已经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中国仲裁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分别设立本行政区域内的仲裁委员会,或者协议设立或者委托设立仲裁机构。
当事人可以选择具有资格的其他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