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保险公司理赔员不理我怎么处理 |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后,若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受损方有权请求肇事方进行赔偿或直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现行法规条例,任何导致人员受伤的剐蹭都应该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工具维修费用、食品补充营养费用及住院期间的餐补费用等合乎实际诊疗需要并用以保障伤者身心健康所需的相关开支。对于造成身体实质性损伤的情况,还应同时补偿相应的辅具设备和伤残赔偿;如果使人丧失生命,则更要承担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若是被保险人和其保险公司就赔付事宜产生纠纷,双方可以选择依法申请仲裁或是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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