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科保险理赔时效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相关权益方必须严格遵守赔偿申请的时限规定,一旦超出该期限,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若未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亦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未领取相应的保险金,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其应有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所对应的赔偿申请时限各有差异。以人寿保险为例,其赔偿申请的时限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对于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而言,其赔偿申请的时限则通常设定为两年。
此外,赔偿申请的时限应当自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均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止损并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再提出赔偿申请。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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