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不理赔怎么维权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可行的。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各项规定,若当事人针对社保部门所作出不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之决定持有异议,那么其可采取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在此过程中,其应注意其中行政诉讼时效为6个月,如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则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十五日之内,即有提起行政诉讼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