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用我的银行卡存钱我取出来了犯罪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讨要,必须归还。
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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