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办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投诉行动启动之时,倘若被投诉者的居住地仅标注于其身份证之上,且法院依照此所提供之地点无法顺利送达,那么将采取公告送达的程序。
反之,若在投诉启事发布之前并不掌握被投诉者具体的居住地信息,亦可委托相关法律顾问前往公安部门查询被投诉者的户籍信息备案。 一旦获得了被投诉者的户籍信息之后,法院应无条件受理此案。 一旦法院正式立案进入处理阶段,如果仍然尚未找到被投诉者并实施有效的送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用公告通知的方式为之。 公告期结束后,法院有权召开缺席审判会议,并对此争议案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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