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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