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开庭后不当庭宣判的原因有哪些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的宣判方式有两种,即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
人民法院经过对案件的审理,查清了争议的事实,可以当庭宣判; 由于一种原因不能当庭宣判的,比如合议庭需要另行评议的,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也可以另行指定日期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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