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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审判缺席怎么处理
分类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当事人的缺席现象,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常规应对措施:
首先,根据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若被告方在庭审期间,已经连续发生两场无故未出席的情况,此时法院有权实施拘传以保障审判程序的进行。
然而,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这类手法通常并不适用。
其次,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
若被告接到传票传唤却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解释未按时至庭,或未经过审判庭许可而擅自离庭的行为,均可被视为缺席判决的范畴。
对于此类情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当被告未能出席庭审时,法院仍然拥有相应的权力依照证据及法理基础做出裁判,尽管这其中或许并不包括原先赔偿双倍房款的请求,原因在于该数额相较过高,法院出于维护公正与公平的考虑,多半将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判定被告需承担客部分违约金。
其次,对于被告未能出席庭审的情况,对于其实体性的权益维护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如果被告无法亲自参加庭审,同样具有义务委托代理人为其辩护。
当然,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被告身处异地等因素导致无法及时至庭,那么遵循法律法规,他们亦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向院方提交延迟审理的申请。
最后,无论被告最终是否到达庭审现场,法院都将严格依照既定程序进行审批,同时公告送达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相关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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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3: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