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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签,有没有赔偿责任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之下,若单位未能履行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员工则可依法享有经济补偿权益。
通常情况下,对于因企业续约不当而遭受损失的员工,其将依据其在本公司所累积服务年限,以每满一年便为基准,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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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