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搞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慎遗失了劳动合同,不必过度忧虑。
您首先可以尝试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了解是否能够补签一份新的或提供原合同的复印本。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坚持不愿配合,您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这并不会对您的劳动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只要您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以证明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那么您的合法权益便能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