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未成立工会该怎么解除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并非工会的权利。
根据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工会在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这件事情上只有监督权。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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