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员工和谁签劳动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员工和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对外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因而在分公司供职的员工,其劳动合同是需要与总公司来签订的;如果分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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