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工资结算到什么时候结束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公司破产境地时,员工们有资格获得其薪资到破产宣告声明的截止日期为止。
在进入破产清理程序当中,员工们的薪酬被赋予了优先的偿还权。 依据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清偿破产人拖欠的员工工资及医疗、伤残补贴、抚恤费用; 其次,清偿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清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实践操作中,具体的结算时间和方式可能会因为破产程序的推进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安排而有所变化。 然而,法律已经明确保护了员工们获取应得工资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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