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续签合同的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用人单位选择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则须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具体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为一个计算单位,以每个月固定工资作为损害赔偿的计算基准。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将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而不足六个月的,则只需要支付劳动者半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即可。 然而,对于那些月固定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省份或设有行政区域管辖的市政府发布的该年度全市职工平均月薪三倍的劳动者而言,其享有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相应额度支付。 同时,对这类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赔偿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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