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后再就业受伤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职工退离岗位后再次参加工作并遭遇伤害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职工是在退休以后重新上岗,那么在之后的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任何类型的伤害,都无法再被界定为“工伤”。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下,对职工的损害性质将被视为工伤: (1)在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单位区间,由于工作任务而遭遇到与工作直接相关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段前后,只要是在本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活动或尾声处理工作时,同样因为履行职责而遭到突发性的意外伤害; (3)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区域范围之内,只有当职工受到暴力或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事故伤害时,我们才会视其为工伤; (4)患有依法规定的职业病; (5)当员工处于因工作需要而外出执行任务的期间,若由于工作原因使其受到身体损伤或者在事故中失去行踪; (6)在上落班的交通出行过程中,由于受到了机动车辆事故造成的伤害;以及满足相关法律和行政规定条件,必须被确认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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