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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班路上摔伤单位负责赔偿吗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我们需要向大家澄清一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事故起因归咎于个人行为不当,那么这便无法归类于工伤范畴。反之,如果员工在上下班往返过程中,因遭受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事故而受伤,则依照法律规定,该情况可以被视为工伤。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明确指出,以下几种情形均应属于工伤范畴:(一)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由于执行本职工作任务而引发的事故伤害;(二)在实际开始或结束工作时,在公司内部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质的活动过程中所诱发的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义务遭到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的情况;(四)患有职业相关疾病的职工;(五)由于公务出差期间,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损害或者遭遇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六)在上下班的道路行程中,倘若遭受了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七)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应该被认为工伤的其他情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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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7: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