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夜间施工向哪个部门申请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夜间发生工地施工噪声扰民情况,可寻求联系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根据规定,所有施工单位须在工程启动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之前,向其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监管机构递交书面报告,详述工程项目的全称、施工地点及其时限安排、预期会产生的环境噪音水平以及为防止及减少噪音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治理措施等详细情况。 如果出现扰民的状况,这往往意味着相关申报内容存在偏差或者缺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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