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诉前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 一、解除诉前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解除诉前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王 ,女,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张 ,男,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 )。民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 ,存款 2、活期账户: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二、诉前保全解除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对于那些法院已经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的情形,一般来说,在纠纷案件审理结束之后,该保全就会自动终止。若是在法院审理纠纷的过程之中,双方对纠纷事项达成了和解,那么之前提出保全请求的人,也可以提出撤销保全的请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