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停止执行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停止执行?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之后,原法律文书可以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九条 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本人与_______xxx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费是多少?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的重要原因,本身就是因为相关法律文书涉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所以在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的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时中止原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不过,法院审理第3人的撤销之诉,并不代表一定会支持第3人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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