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恶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涉恶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人应当掌握以下技巧: 1、根据具体案情,寻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如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观恶性、身体健康状况、排除犯罪的证据等等。 2、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减轻社会危害性。除了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外,如果主观上具有以下情节者,办理取保候审更为容易。 (1)自愿认罪的,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 (2)积极主动揭发、检举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实的,或提供破案线索的。 (3)有自首、立功情节的。 (4)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5)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涉恶的人员是属于比较危险的人物,只要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在处理之前都需要由被告人以书面的方式进行申请,只要等执法人员申请通过了之后,才能办理取保手续,如果不能通过的,那么就会说明其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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