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结案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调解结案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能否提起再审,在实践中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就有争议的问题经过协商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就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当事人对调解解决的案件不能提起再审,这种说法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调解协议虽然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的,但从实际情况看,确实还存在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迫调解、违法调解的情况,也存在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情况。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3.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具备以上条件,还需考虑是否有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只要符合上述其中一项即可申请再审。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当事人应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经调解的案件可以再审,不过要满足三个条件。该案件已经经由人民法院裁定生效,具有法律效益。该案件在结果上存在一些争议与错误,第三个在该案件法律生效的两年之内,就可以申请再审案件。因此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的,必须要符合适当的条件才可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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